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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,获得了宝贵的普查资料。省卫生健康委作为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,认真履行部门职责,充分发挥系统优势,及时向普查机构提供住院分娩、出生医学证明和死亡人口信息等相关行政记录进行比对,乡村两级卫生健康工作人员积极承担人口普查工作任务,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,在本次普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,云南省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至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14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19.57%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,比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2010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年下降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1.16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个百分点;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60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14.91%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,比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2010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年上升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3.84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个百分点。这说明我省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,出生人口下降的趋势十分明显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,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预计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“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十四五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”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时期生育水平可能继续在较低水平徘徊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根据我省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情况,省卫生健康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将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作为重要任务,从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“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一老一小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”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问题入手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一是积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,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。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,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及时对相关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,并积极推动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二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,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以最大限度提升全体公民健康预期寿命和老年期生活质量为目标,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、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,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,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、家庭延伸。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大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,强化老年失能、老年痴呆等预防干预。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,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,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、康复期护理、稳定期生活照料、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相关决策部署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,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托育服务供给,不断创新服务模式,不断丰富服务内容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,不断加强人力资源支撑,基本建成以县域综合中心为节点、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、以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为补充、线上托育和线下托育深度融合的普惠托育服务网络,推动形成制度完善、运营良好、监管到位、可持续发展、多元化、多样化、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。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(作者系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、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和向群)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(来源:云南日报 )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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